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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实施
作者: 2009-02-04 10:56:11 浏览: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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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水平监管难的局面将结束!昨日,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,无锡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已正式实施,按照新规,前期物业服务达不到相应等级,物业公司就要被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,就要降低收费标准!

  无锡市于2001年起就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,即住宅物业服务按面积、服务次数等分为七个等级,收费标准最低为每平米0.1元,最高为每平米1.3元。由于缺少相关监督细则,一些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,出现了收费标准高,服务质量却差强人意的情况。此次新规明确,物价、房管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,对前期物业服务一年以上的住宅区要进行检查,对达不到相应等级服务的物业公司,将采取限期整改、公示督查结果、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,推进其规范服务;对违法收费行为,将进行处罚。同时,新规确定,除别墅和低层住宅外的住宅小区,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。前期物业服务内容超出七级服务标准的,价格主管部门经过审批后,可相应提高收费标准,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七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50%。

  对老百姓关注的电梯收费等问题,新规有了明确规定。事实上,电梯起始层住户是否要缴电梯使用费,此前一直没有明文规定,引来纠纷多多。新规指出,电梯到达起始层的用户,如果相关合同未约定缴纳电梯使用费的,则入住后无需缴纳此项费用。

  原先小区对业主停车收费只按月收取,对非常住业主临时停车如何收费却无规可循,由此,导致有些小区出现收费偏高、收费方式不一等问题。新规同样给出了“杠杆”:住宅区业主机动车停放服务,原则上应实行停车服务包月收费,也可采用临时停车服务计时收费。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:一小时内免费;超过一小时按每小时1元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,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;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/辆。此外,针对一些物业公司和业主就电动车充电用的电表费用问题“理不清”的情况,新规规定,业主可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单独装表,费用由用户承担,电费合理分摊,按实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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